1.每位保全人員均須通過安全查核並結合警局核發之無犯罪證明方可達到基本任用資格,絕不錄用具前科、犯罪紀錄或精神相關疾病等之人員。
2.定期與不定期以本質學能、服務態度、工作考績、團隊精神、客服紀錄等作為人事考勤及升遷之根據並透過在職訓練以提昇工作人員之服務品質及專業技能。
3.分析地緣、交通及勤務支援能力等因素規劃加入各區勤務中心,並甄選優秀之幹部參與聯合督導支援系統。
4.聯合附近社區實施教育訓練、勤務支援及督導。
5.免費提供電子感應式巡邏系統以利管委會監督並查詢巡邏勤務落實情形。
為維護社區整體安全、落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掌握社區人員、車輛、設備、物品等之動向,達到安全零缺失、防護零死角之目標。
一、巡邏重點區域:
1.社區內外週遭環境
2.社區停車場及重要機電消防設施處
3.各棟樓層、公共廁所、安全梯、頂樓、電梯維修間、照明或燈光不良及監控死角
二、強制取締事項:
1.盜竊、搶劫、吸毒、破壞物品等
2.形跡可疑、跟監、徘徊、逗留、集結等
3.未經登記許可或非正常時段搬家或運送大型大量物品進出社區
4.聚賭、打架茲事、大聲喧鬧、打擾安寧
5.隨意丟棄垃圾破壞環境整潔
6.違規停車
三、異常狀況處理程序:
四、除一般基本安全勤務、 意外事故處理外,巡查人員執掌包含: 公共設施(設備) 損壞狀況巡察回報、環境清潔缺失檢視及通報。
每季本公司聯合區域社區共同舉辦統一在職訓練,課程包括,各現場設施狀況之瞭解與解決,交管與交指、消防演練、CPR急救之複習等,期能維持保全人員之尖峰狀態,確保服務品質。
本公司督導與查勤人員之設立,其目的除現場督導與查核外,其主要任務與目的為在職考核訓練,每次督導與查勤均由每一查勤人員提出不同狀況要求現場服勤保全人員,立即執行解除狀況之應有動作,並將結果提報公司作為獎懲與再訓練及年終考核之依據,期能要求現場人員確實瞭解現場服務社區每一狀況之解除與動作減低傷害,確保安全。